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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微头条丨职工解除合同的条件
来源: 法务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4-11 12:08:00
一、

职工解除合同的条件

职工解除合同的条件: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,共同决定解除;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;或者因用人单位具有不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条件、拖欠工资等行为而单方面解除合同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六条

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

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
二、

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钱吗

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需要赔钱。找法网提醒,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,要赔钱,要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;如果是劳动者违法解约,给单位造成损失的,则也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,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

三、

单位何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

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:

1.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。

2.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。“严重违反劳动纪律”的行为,可根据《企业职工奖励条例》和《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》等有关法规认定。

3.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。“重大损害”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。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,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,故不便对重大损害作统一解释。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,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。

4.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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